
西藏落戶西藏高考服務我中心是經國家相關部門批準、正式注冊,專業提供西藏落戶、西藏高考、升學規劃的服務機構。有成功的經驗、完善的流程、優質的服務和深厚的根基,為您的西藏落戶、西藏高考服務保駕護航。相信做為考生家長,現在最關心的便是:去西藏買房落戶,孩子明年能否參加西藏的高考,這樣做屬不屬于高考移民?下面便給大家詳細分析一下:一、落戶到西藏,2020年可以參加西藏高考嗎?官方回復如下:

二、關于“購房入戶”與“高考移民”1、關于“購房入戶”

從2001年起,為貫徹落實新形勢下國家戶籍制度改革新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放寬和規范戶籍管理制度,合理引導農(牧)業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有序向城鎮轉移,有序轉移農牧區富余勞動力,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牧)業轉化人口市民化,逐步實現全區人口分布合理,進一步推動精準扶貧工作,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自治區公安廳相繼出臺戶籍制度改革規定、實施意見、實施細則等文件,要求發展改革、教育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協調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及相關領域配套改革,保障“購房入戶”居民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受教育、升學待遇。政策性文件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公安廳關于改革我區戶籍管理制度、放寬入戶條件的規定的通知》(藏政辦發〔2001〕82號)規定:凡在我區城市(城鎮)購買商品房或自建房,但戶口在異地的,只要居住房屋手續完備并有穩定生活來源的,購(建)房者及隨其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可在該城市(城鎮)落戶,在子女入托、上學等方面,與城鎮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藏政辦發〔2016〕54號)規定:七地(市)中心城區落戶政策中,住房類:具有合法房產證明,不受住房面積、金額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西藏自治區居住登記管理實施細則》(藏政發〔2017〕45號)規定: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賃房屋、用人單位或連續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子女可以按照教育部門的有關規定享有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考的資格。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貫徹落實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的通知》(藏政辦發〔2017〕122號)規定:各地(市)要在充分考慮本地經濟發展水平、城鎮綜合承載能力和基本公共服務能力的基礎上,堅持本地和外地非戶籍人口一視同仁的原則,因地制宜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中心城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為主要條件,進一步放開放寬落戶限制。“購房入戶”是自治區制定的政策,與高考沒有必然的聯系。“購房入戶”后成為我區合法城鎮居民,只要符合高考報名條件,可以報考區內外普通高校,不屬于高考移民。2、關于“高考移民”

根據《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做好綜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2號)規定:部分人員利用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高考政策,通過非正常學籍遷移、空掛學籍、違規落戶、提供虛假學籍證明等手段在一些省份獲取高考資格,通過不正當競爭擠占了有關省份考生正常的高校入學機會,這種投機行為屬“高考移民”。“高考移民”是國家明令禁止和嚴厲打擊查處的,高考移民必須嚴厲打擊,堅決予以取締,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而“購房入戶”政策本身是自治區審時度勢,助推新型城鎮化建設,促進我區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一項基本戶籍遷移政策。“購房入戶”考生是經過嚴格的戶籍審查后,通過購買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轉移戶籍,與我區城鎮居民享受平等的教育政策,不屬于“高考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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